香港会计师对利得税两级制的解释
2019-04-12 来源: 香港骏诚会计师事务所 有 1 人阅读过
香港特区政府于2017年10月11日表示,《乐鱼买球》(《乐鱼买球》)在当天刊宪,以实施2017年《乐鱼买球》中宣布的“利得税两级制”。利得税两级制将适用于今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。(即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之课税年度起),香港公司首200万元(港币,下同)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.25%,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.5%征税。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,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.5%及15%。
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告诉您两级制利得税对香港公司做账报税的影响:
在香港公司每年正常审计报税、评税之后,香港税务局会将香港公司按申报财年的利润情况进行划分,如果该公司营业利润未达到200万港币的,则可按照新实施的8.25%进行征税,而超过200万港币的,首个200万港币仍然以8.25%进行征收,超过的利润才会以16.5%进行征收。并且,这一政策并不限行业,即每个行业均可以享受该重大利好政策。
在CRS交换信息的背景下,香港公司每年的审计报税已经无法避免,如何能在每年的税务申报中尽量合计避税,已经成为香港公司税务规划的首要考虑。而此项措施的推出,不仅能推动香港公司的税务申报合法化,并且能为大陆人士在香港开设的香港公司提供更加有利的避税环境。
- (11-11)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重要吗?
- (05-24)2012年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前25名
- (06-06)注册香港公司务必认准持有代理人牌照资格代理公司办理
- (07-18)香港官员称开征旅客入境税不可行
- (11-01)香港税务局发布2018-2019年度报告
- (08-05)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
- (08-05)专家分析:瑞华事件持续发酵可能引发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洗牌
- (11-06)CRS背景下香港公司税务规划